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濟南能源工程集團組織開展新《公司法》規(guī)定及實務培訓
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6-26 14:04:00作者:能源工程管理2

       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施行在即,為進一步提高職工綜合素質、提升法律意識,6月25日,濟南能源集團所屬濟南能源工程集團組織開展新《公司法》規(guī)定及實務培訓,培訓特別邀請國浩(濟南)律師事務所郭濤律師進行授課,工程集團領導班子成員,各職能部門、分(子)公司負責人參與培訓。
        本次培訓郭濤律師圍繞《公司法》發(fā)展、修訂歷史沿革、新《公司法》修訂要點解讀、關于國有企業(yè)公司的治理等三個重點方面詳細闡釋了新《公司法》相關內容。從新增橫向法人人格否認制度、五年實繳注冊資本、調整三會職權劃分、資本公積金制度放寬、公司退出機制等方面重點解析了新舊公司法的重大區(qū)別,并就實踐中面臨的實際問題,以及經營中如何應對新《公司法》的挑戰(zhàn)等作出專業(yè)解答,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。培訓結束后,大家紛紛表示,將認真梳理總結學習內容,在日常工作實踐中進一步消化吸收、學以致用,提升工作質效。
       接下來,工程集團將新《公司法》融入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當中,積極營造法治國企文化氛圍,圍繞《公司法》提出的新要求,持續(xù)開展各項法律培訓,為集團高質量發(fā)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。